资讯:闪电评论丨给狂热的直播打赏泼盆凉水降降温

黄平(化名)是河南省平舆县的一名村民,今年23岁,最近一年,他网络直播打赏共计150多万元。这些钱都是他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哥哥一起沉迷于网络直播打赏出去的,而资金的来源是父亲的死亡赔偿金。目前,小黄兄弟俩已经在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用父亲的死亡赔偿金给主播打赏上百万元,出现这样的事情,毫无疑问,对于打赏者本人而言,其自身是存在问题的。不管是一时“头脑发热”还是真的“心甘情愿”抑或“落入陷阱”,本人的问题都不能忽略。正如在一些“打赏纠纷”中,被打赏的主播所言:我又没用枪指着你,又没到你口袋里去掏钱,作为成年人需要“像个成年人”,做成年人“该做的事情”。如此说来,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费买单。


(资料图)

但与此同时,网络直播乱象却不容忽视。当下,一些打着所谓情感类直播的打赏活动,让很多人甚至青少年沉溺其中,少则几百上千,多则倾家荡产,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2021年2月,国家网信办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网络直播打赏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要求各平台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

面对“失控的直播打赏”,对平台而言,无论如何都需要做好监管“第一主体”,凡是涉及不正规内容的直播间需要全平台封杀。对于执法部门而言,则需要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让以骗钱为目的的主播没有机会兴风作浪。

乱象频发,当务之急是要给“失控的直播打赏”戴上“笼套”、栓好“缰绳”:

一者,需要设置“资金上限”。 打赏是一种认可,是一种表达。遇到精彩的内容刷刷礼物本无可厚非,但不能突破了打赏的本义。可以娱乐,但不能娱乐至死,这就需要设置“打赏上限”,严格限制高额打赏。

二者,需要限制“打赏次数”。 不管是“有钱的”还是“没钱的”,不管是“真心的”还是“被骗的”,有了打赏次数的约束也就能减少纠纷。比如设置一天最多打赏的次数,一周最多打赏的次数,一个月最多打赏的次数等,借助大数据,做好打赏“防沉迷”的相关监管。

三者,需要赋予“反悔权力”。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很多行业都在推广“消费者反悔期”。实际上网络直播打赏也需要一个合理的“反悔期”,比如24小时或者48小时内打赏者可以对打赏行为反悔,而打赏费用则暂时停留在平台。

只有让“失控的直播打赏”不再是“脱缰野马”,才能少些稀里糊涂就范的打赏者。(文/郭元鹏)

闪电评论,欢迎投稿!

投稿邮箱:qilushiping@iqilu.com

标签: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南非舞蹈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13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